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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章 剑出!(第1页)

    第七百四十一章  你真的要送走青莺

    "燕子,过户手续办妥了,有没有空出来一起吃个晚饭"

    杨天路过赵氏商务大厦的时候,仰望了一下顶层写字楼,发现上面亮着灯,猜赵飞燕还在加班。

    公司明天开始放春节小长假,杨天计划带着一家人出门旅行,正月间可能没有时间与陪赵飞燕见面。

    "很抱歉,今晚没空,我和秘书在写字楼已经对付了一餐。"赵飞燕打开蓝牙耳机,一边收拾父亲的办公室,应了一句。

    "哦在开会"

    "开完会了,在写字楼打包行李,春节期间我可能会带妈妈出国旅行,免得她呆在家里触景生情,徒添伤悲。"

    杨天明白,在这个节骨眼上,他的出现显得有点儿多余。

    "那好吧,保持微信联系,明天一早我就要出远门了,有重要的事情记得给我电话。"

    "好嘞,一路顺风。"

    都说只有女人才有第六感觉,杨天却在赵飞燕的语气里,感觉到了距离。

    他的燕子看来是要立志做个女强人。

    女人如果允许柔弱,谁愿意故作坚强。

    赵飞燕身为赵子云的女儿,她没有权利做普通的女子,必须砥砺前行,因为整个集团需要她撑起。

    杨天决定尊重赵飞燕,因为她别无选择。

    回到深城湾1号,刚出电梯,就听见屋里传来小萝莉咯咯的笑声。

    推门而入,只见方老师带着小萝莉在练习毛笔字。

    "粑粑,你回来啦。"乐乐放下毛笔,扑进了杨天的怀里。

    "粑粑,看看我写的对联,是不是很漂亮"欢欢扭头望了一眼杨天,招呼他欣赏一下她们俩的书画作品。

    "不错哦,这真是你们俩写的"

    杨天故作惊讶状,他发现欢欢小小年纪,写了来的毛笔字居然这么好,确实值得点赞。

    "当然是我们俩写的,方老师写的更漂亮,她说等粑粑和麻麻回家之后,挑选对联贴在门口。"

    欢欢放下毛笔,打开一堆草稿,嘿嘿讪笑起来。

    其实她们俩已经练习了大半天,刚开始不得要领,写出来的字要么墨汁太厚重,要么字东倒西歪。

    现在写在红纸上的字,可是千锤百炼之后的结果。

    "哇塞,这些都是你们俩写的不错嘛,小手不累吗"

    望着手指上沾满了墨汁的欢欢和乐乐,杨天无比宠溺地牵着她们的小手去洗手间。

    "粑粑帮我涂抹香皂,我怕弄脏肥皂盒。"

    "粑粑帮我涂多一点,手上全是墨汁,好臭啊。"

    欢欢和乐乐趁着杨天替她们涂抹香皂的时候,恶作剧地伸着小手抹了一下杨天的脸,将他涂成了黑猫状。

    "嘎嘎嘎嘎,粑粑好像小花猫。"

    "粑粑不许抹掉墨汁,我们要帮你拍张小花猫的相片。"

    看着乐歪了嘴的小萝莉,杨天的心里甜到齁。

    他探头扫了一眼镜子,这造型可以去客串包文拯了,看见小萝莉笑得如此开心,他决定将包文拯客串到底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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