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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陈天龙来到小酒馆的时候,宋诤的电话刚好打过来。
电话刚接通,一个穿着羽绒服的男人便拿着手机从小酒馆里走了出来。
“陈……”
男人正要开口冲着电话那头说话,忽然看到陈天龙,眼睛顿时一亮!
“老陈!”
男人骤然放下手机,快步冲了上去,给了陈天龙一个大大的熊抱!
陈天龙也笑着收起了手机,和羽绒服男人抱在了一起。
眼前这个身高一米八,体重起码有二百斤,还带着一副黑框眼镜的男人,正是和陈天龙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宋诤!
“妈的,咱们得有四年没见了吧?”
和陈天龙热情地拥抱一番后,宋诤松开双臂,仔细打量起陈天龙,然后道:“你这几年日子过得不错啊,身子壮实了,连皮肤也白了。
”
相较于四年前在美国街头扮演流浪汉时和宋诤见的一面,陈天龙现在确实有很大的改变。
壮实,是后面四年在西南边境日复一日的训练导致的。
至于皮肤变白了,则是陈天龙突破先天之境后,排除体内大量杂质从而产生的变化。
但陈天龙眉眼五官没怎么变,所以宋诤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来。
“你可比以前更胖了啊。
”
陈天龙也笑着说道。
“去你的。
”
宋诤冲着陈天龙胸膛给了一拳,笑骂道:“就知道损我,美国那地方的饮食,每天都是疯狂摄入碳水和蛋白质,我又懒得健身,不胖就怪了。
行了,废话少说,几个老朋友都来了,他们可都等着你呢!而且……”
“嘿嘿。
”
宋诤脸上忽然浮现出一抹坏笑,道:“老板娘的女儿现在出落得可水灵了,我保证你会喜欢!”
说着,宋诤已经一把搂住陈天龙的肩头,带着陈天龙向小酒馆里面走了进去。
“梅子姐,瞧瞧这是谁来了!”
进了小酒馆,宋诤立马冲着吧台后面嚷嚷了一句。
此刻吧台后面站着一个穿着黑色呢子大褂的女人,虽然已经四十出头了,但因为保养得当,再加上衣品气质都不错,仍刚给人一种眉眼优美,风韵十足的感觉,就像一颗熟透了的桃子,令人看上一眼便有一种想要采撷的疯狂冲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