拜托,认我为主。
刚才还骂人家妖怪的萧权,一脸的喜悦和讨好,仿佛这笔是他初恋女神一般。
他满心欢心,又小心翼翼,充满期待,又满是忐忑。
他猛地一握!
。。。。。。
。。。。。。
没感觉?
他不甘心地又握了握!
这个初恋,无情地拒绝了萧权。
果然,初恋总是没结果。
哎。。。。。。
萧权失落地在椅子上仰着头,他盯着手里的笔,看不上我?
没事,你看不上我,我就勉强你。强扭的瓜虽然不甜,可解渴啊!
萧权找了那么多笔,都没认他为主。
这支笔也不认,可它嗜血,一定是上好的兵器!
李牧不会无端端给他一支笔!
既然如此,萧权偏要它认他为主!
初恋女神拒绝一下又如何,努力做舔狗,舔到最后应有尽有!
拿出在现代追女神的气势来!
萧权给自己打了打鸡血,李牧罚他抄写名字,恐怕也是有原因!
那就抄!
抄他大爷的两万遍!
特么的,等他出去,他就给蒙骜改个名字,叫个屁蒙骜!
以后叫蒙一!
萧权抓起那次已微微变红的笔,又开始唰唰地写了起来。
每每到了饭点,老李都会把饭送到门口。
门口底下有个大缝,萧权伸手就能拿饭。
老李来送午饭之时,发现早饭萧权压根没动。
“哎,诗魔又收了个徒儿,萧大人一定伤心得吃不下饭吧。”
老李同情心泛滥,哪知萧权一心受罚,哪里有空理会诗魔在干啥,他连诗魔回京都都不知道。
护才府,庭院。
诗魔坐在凳子上,面前的桌子是李牧特意摆出来的,摆了一桌必胜楼的面,以及回锅肉。
听说徒儿酒楼的菜不错,文坤让李牧买了几十份的回锅肉回来,自己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