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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未婚夫竟然是他(第1页)

秦霏摇了摇头,无奈地说道:“你说我既不嘴馋,脾气又好,我这两个孩子却一个是吃货,一个又冷酷傲娇,这都是中了谁的邪?”

“不像妈妈,肯定是像爸爸啦。”秦笙天真地说道。

“这件事我们还是吃完饭再说吧。”秦霏发现自己的话有些不受控制了,赶紧转移到下一个话题,“饭菜已经全都上桌了,我们赶紧开动吧。”

秦陌一直坚信秦笙是因为自己的照顾不周才受的伤,三下五除二吃完了饭就开始认认真真地喂她吃饭。?

秦笙的嘴巴跟抹了蜜一样:“陌陌,真是太好了,陌陌低头喂饭的样子真是太帅了,难怪隔壁那个小姑娘总是喜欢亲你的脸,害得我都想亲你了。”

说完,秦笙还咯咯咯咯的笑得欢快,

“哟,原来我们小帅哥已经有女孩子喜欢啦,真是可喜可贺,什么时候让干妈见见。”莫欢也开始开秦陌的玩笑。

秦陌表情冷酷,狠狠地瞪着秦笙:“想吃饭就给我闭嘴。”

秦笙可怜地呶了呶嘴。

秦霏看自己的两个宝贝在互帮互助,也不再管他们,跟莫欢聊得开心。

两个女人聊开了,饭都吃得多一些。

秦霏还在说两个孩子的成长境况,却话锋一转:“听说某个人要结婚了,我想你这次来再怎么也要给我一张请帖吧。”

“我本来说今天晚上带他给你正式介绍认识,再见见我可爱的干儿子和干女儿,但是谁知道出了这么个事儿。”莫欢看了看还缠着纱布的秦笙,征询意见地问道,“他今天晚上本来准备跟我一起来,但是我想着你们家里也没有男人,带他来不合适,况且还从来没有正式介绍过。但是如果你如果觉得我带他来没有什么不方便的,我明天就让他来。”

莫欢有些期待地看着秦霏,等待着她的回应。

秦霏调侃道:“?有本事你一辈子把他藏着掖着不要让我见呀,当初不管我怎么往死了问,你就是不告诉我他是谁。”

其实秦霏性子本就单薄,好奇心也不旺盛,对于她的未婚夫是谁,她显得很随意,反正莫欢看上的人总是不会差的。再说她从她的嘴里听到的人,可以判断是一个非常优秀,也非常不错的男人。

其实上流社会的圈子说大也大,说小也小。莫欢是B市的人,秦霏也是,在还没有成为朋友之前她就已经听说过她了。莫欢是莫氏的千金,母亲很早就难产而死,十岁的时候父亲再娶,还跟妻子生了一个儿子,这个儿子自然深得莫董事的宠爱,既而忽略了自己的女儿。

这其实跟秦霏的经历有些相似,正因为相似所以她知道莫欢的心里有多痛。所以跟她做朋友之后,她很少去提及她的事情,就是怕戳到她心里的痛处,或者说从她的嘴里听到一些她不想听到的名字,并且跟她认识的人有什么牵扯。而莫欢也从未问过她的身世,这算是她们两个比较默契的地方。?

也正是因为这样,两个人的友谊才能这么单纯。

“因为他太优秀了,我以前那么自卑,我总觉得自己怎么可能配得上他,他又怎么可能看得上我。”莫欢的眼神里透露出悲伤的情绪,“你或许听我说过他这七年都在找一个女人。但是你永远不会知道他找得有多苦,每一次听到消息的时候那种充满希望的眼神,和每一次没有找到人之后那种绝望的眼神,都像是一把一把锋利的刀刃切割进我的骨肉里。他痛,我也痛。我本来以为我这辈子都等不到这个男人了,但是没有想到他竟然向我求婚了,我完全没有想过这件事,跟个傻子一样愣愣地站着,哭得昏天黑地的,现在想想都觉得太糗了。”

莫欢话锋一转,眉眼带笑:“听你这么说,我想你还是很想见他的。既然这样我明天就带他来。为了不让你惊讶事态,我先给你一点温馨提示,他是我们君再来酒店新上任的执行董事。”

秦霏刚含进嘴里的汤立刻噗的一声喷了出来,她的瞳孔都快要瞪出来了,惊讶道:“加贝。”

听到这个名字,两个小朋友也都纷纷抬起了脑袋。

秦笙吐了一口气,妈妈总算是知道干妈和加贝叔叔的关系了。

莫欢递过来一张纸巾,俏脸绯红:“你看你,有这么难以置信吗。”

大姐,不是难以置信呀,是害怕呀。自己两个最好的朋友竟然在一起了,而且还要结婚了,关键是加贝那个找了七年的女人或许就是她呀。

这要是让莫欢知道了,可得多伤害她们两人之间的感情。

秦霏有些头大,抱着侥幸的心理再一次确定地问道:“你该不是骗我吧,这种事情可不能拿来玩儿?”

“也难怪你会不相信,就连我自己都还觉得一切都不真实呢。”莫欢重重地点了点头,“我郑重其事地再说一遍,我要嫁给加贝了,那个君再来酒店的执行总裁。”

秦霏的情绪一下子就低落下去了。

在不知道莫欢心里的那个男人就是加贝的时候,她就已经知道了不少关于他的事情,而且全是从莫欢的口中得知的。

而莫欢本来在B市生活得好好的,调来H市就是因为她喜欢的男人疯了般在寻找他在英国认识的一个女人,这让她痛苦不已,为了逃避这种痛苦,她才选择离开有他的城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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