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保国干活,客氏揽客源。
有李鸿儒昨天的禀报,她此时哪还不知来的是谁。
一番客套话下,尉迟宝琳顿时舒坦开来,只觉东市这些平民还有些眼色,当下也抱拳客气回应了数句。
待得尉迟宝琳提及来意,客氏手稍微一颤,顿时回秀房去取了那‘简约而不简单’的披风出来。
“这是大氅?”
尉迟宝琳看着折叠极为整齐的披风。
披风的色泽鲜艳,通红无比,甚至于红得有些耀眼。
这大概是用了李氏布店最红的布匹。
布料是正常的布帛,并非绫罗绸缎,用料档次属于中低档。
当然,布料档次只是上品衣服的一个特征,初次以外,也看款式和搭配。
尉迟宝琳脸色微有失望,但也没挪步。
毕竟来都来了,他好歹也要看清楚一些。
若是李氏布店拿不出得意活,这店铺以后不来便是。
稍微集中精神等待客氏叙说时,只听一旁的李鸿儒开了口。
“这是上等的披风,不是大氅,在咱们如今的长安城中,这披风是属于独一无二的存在!”
李鸿儒率先自夸了一句。
他直接点明了款式的稀有,倒是让尉迟宝琳提神了一些。
威不威风另说,一件独一无二的外衣值得一观。
他心下有几分兴趣时,便听李鸿儒好一阵夸夸而谈。
“红乃大显之色,夺目显眼,能引得众人关注数分,您若想成为人群中最靓的仔,选择红色准没错。”
“但凡您狩猎时能一骑绝尘,这显眼之色便能引领诸人跟随。”
“披风飒爽,与男儿盔甲搭配也正是合适,正所谓红风照枣马,飒沓如流星,您穿戴上披风,正好也是人马合一,符合儒家之道。”
尉迟宝琳喜野兽风,调转念头并不容易。
而披风也是长安城少有穿戴的外衣,若不碰上几个喜欢穿个新奇的人,确实难以开拓市场。
客氏担心不外乎如此。
让李鸿儒稍皱眉头的是尉迟宝琳来得有些早,客氏此时只做了一件披风。
原本他想着有两件披风,自己当个模特做示范,进而推荐下来。
如今则只能靠嘴,推荐的难度自然要大上数分。
“红风照枣马,飒沓如流星,鸿儒兄果然是个才人!”
李鸿儒努力推荐,尉迟宝琳则静呆呆的听。
数次开口之后,李鸿儒不由也有着词穷。
待得他拖慢腔调,忽见那尉迟宝琳脸色兴奋起来。
这反射弧似乎有点长。
见识过李鸿儒卖诗挣了五十两纹银,尉迟宝琳觉得李鸿儒是个肚子里有货的文人,言语中不乏客气。
此时介绍一件衣服也能张口就来一句诗,尉迟宝琳觉得此行不虚。
他念了好几下,只觉朗朗上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