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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章 狩猎场上最靓的仔(第1页)

知晓了太吾数据的输入方式。

李鸿儒一夜无眠。

这一夜,他还面临客氏和李保国的盘问。

直到他发誓没欺负人家姑娘,还交代了梨花的底细,说那姑娘是街头卖艺人,专门表演‘吞蛇’,这两口子心思才淡下去。

就梨花那金铁一般的右手,李鸿儒觉得自己和大哥李旦加起来,那也只是梨花挥舞两爪子解决的事情。

他哪能欺负梨花,梨花不欺负他就算客气了。

自从斩龙之后,他遭遇的事情就一件件离奇起来,世界观也变得怪异无比。

当然,这并非他此前没听过类似的传闻。

只是李鸿儒拥有其他记忆,加上自身并未亲自证实过,脑海中选择不相信这些以讹诈讹的传闻。

而且各类传闻向来是一传十,十传百,传到后面失了真,他不相信很正常。

但此时此刻,李鸿儒开始初步接受这些道听途说,并不一味完全去否定。

虽说他不大不小也算个杠精,但事实摆在了眼前,那也不能死鸭子嘴硬,选择自己欺骗自己。

次日清晨,李鸿儒张了张打呵欠的嘴巴,最终吃了早餐,摇摇晃晃的朝着四门馆方向走去。

行走到半途,他听得前方一阵‘嘚啵嘚啵’的连贯声响,双脚顿时一抬,从马道跳回行人道上。

一阵鸡飞狗跳,也伴随着十余骑的飞奔。

地面的泥浆溅射到身上,李鸿儒不由低骂了一声。

随即,他便看到奔行在最前方的骑士勒住了马头。

通红的披风迎风飞舞。

李鸿儒吐出的两句脏话顿时就咽了回去。

他脸上浮现出一丝和煦的笑容。

这是李家布店的大客,尉迟宝琳。

昨天才吞了对方提供的那二两黄金,李鸿儒对尉迟宝琳印象深刻。

这位算是李家的财神爷,手指头漏点财都够喝一壶。

“宝琳兄红光满面,看来您是狩猎丰收了。”

李鸿儒见得尉迟宝琳一脸的喜相,这不像是个退货模样,心下顿时放心了许多。

他拱拱手,随即便见尉迟宝琳从马上跳了下来。

在他身后,诸多坐骑纷纷勒马,只是神情一时有着好奇。

“狩猎一般般啦”尉迟宝琳喜道:“比我狩猎丰收的大有人在呢。”

他极为得意的甩了一下身后的红披风,神情之间洋溢着喜悦。

“但我是狩猎场上最靓的仔,好几位公主都给我加油鼓掌。”

尉迟宝琳满意的看着红披风。

他外貌不出色,身材又粗壮,一身甲胄之下更难有多少英姿飒爽的感觉可言。

但一条红披风硬生生的将他气质抬升了上去。

狩猎时穿个红披风让他射箭有些阻碍。

但这没关系,一切都不是问题。

只要帅,他就是场上最吸引目光的焦点。

除了皇上皇后太子等人,便属他最引人注目。

囔囔了‘红风照枣马,飒沓如流星’这句小诗,尉迟宝琳还受到了皇上的点名赞美。

但凡他策马奔腾时,便能听到一声喝彩。

尉迟宝琳开心,他老爹更是舒坦,感觉自己儿子没长歪。

“我今天过来呢,就是特意来感谢你的。”

本来没怎么想大出风头,但尉迟宝琳硬生生得了个满堂彩,这让他感觉太棒了。

如今一夜过去,尉迟宝琳觉得自己依旧骑马生风,浑身舒爽。

“那也是您自身条件出彩”李鸿儒捧场道:“像我穿个红披风都难以撑起气场来。”

李鸿儒有夸赞,也有贬己,这让尉迟宝琳怎么听都顺耳。

如果李鸿儒是尉迟府邸的仆役,尉迟宝琳觉得自己会大喝一声‘有赏’。

“这位兄台莫非就是宝琳兄提起的诗人,家中还皆卖披风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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