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坐在床上,眸底警惕又羞恼。
一个站在床边,姿态慵懒优雅,唇角还隐藏着抹痞坏。
就这么大眼瞪小眼。
像极了……大灰狼和他那即将准备要拆骨吃掉的小白兔。
男人耐心很足。
直到宁蘅后退一小步的时候,傅瑾州忽然握着她的脚踝,将她毫不费力的像是拎鸡崽一样拎到他的身下。
接下来的事,倒是没能容得了宁蘅的拒绝。
上药的过程中男人面容专注,动作认真。
半点都不像是做这种事。
宁蘅头皮发紧。
羞耻心将她的每一根神经都燃烧的火辣辣的。
宁蘅后悔了。
后悔给他开门。
以至于在这之后,傅瑾州让她给他上药的时候,她都想在上面多挠两下。
怎么不疼死他。
下回抓他大动静脉。
上完药,一切结束后,傅瑾州像摸小狗般揉了揉她的后脑勺:“嗯,阿蘅很乖~”
宁蘅垂眸,对他的表扬,抿唇不吭声。
傅瑾州倒是也不再为难她,去了书房办公。
而宁蘅起身,出门去喂猫。
晚上她还接到了苏嫣的电话,问她情况如何。
宁蘅觉得这事不能提,今天在医院都把脸给丢尽了。
她只回:【小感冒】
……
晚上傅瑾州倒真的没有再碰她。
而且,苏嫣知道她不舒服,随后又非常爽快的放了宁蘅几天假。
所以说,闺蜜是老板的感觉就是好。
宁家人也没有再找过她。
倒是听说,林盛因为她另嫁的事,曾找过宁家的麻烦,林盛被下了面子,宁家花了好大一番功夫也未能摆平。
而沈慕白似乎和宁萱似乎也好事将近,各种杂志新闻都是他们的绯闻,但是褒贬不一。
不过,这些与她无关。
宁蘅闲的无事,便在银河湾书,喂喂猫,偶尔还下下厨。
网络上常说,男人最想要的,其实就是在晚上下班回家后,到桌上有一桌热腾腾的饭菜。
宁蘅想效仿。
毕竟吃人嘴短。
可傅瑾州却说:“那他们想娶的不是老婆,而是保姆。”
他解了她的围裙,将她抱坐到他的腿上,认真的说:“从洗菜,切菜,炒菜。一大桌的饭菜一做就是几个小时,寻常人家没有佣人搭把手,从买菜开始就要忙活一下午。阿蘅没必要为了取悦我而这么做,佣人的手艺我吃着也不挑,我也不在意那些仪式缛节,重要的是你能开心,做点自己喜欢的事就好。”
宁蘅被这番话撩拨得心脏怦怦跳。
傅瑾州点了下她的鼻尖,说完,他就抱着她上楼勤快的帮她上药。
……
很快,傅瑾砚创办的庆功宴时间就要到了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