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斗胆问您一句。”顾允之稍一沉吟,“您是否喜欢沈小姐?”
他侧头,“你指哪种喜欢。”
问到这份儿,顾允之没再踌躇,“男女之情。”
陈翎笑了一声,“在你认知中,我是没有分寸的男人吗。”
“您对男女之情克制自律,故而我好奇,为何待沈小姐特殊。”
那么多女人,匹配陈翎的比比皆是,他仅有的那点热情偏偏给沈桢了。
而沈桢,却是他最不该热情的。
顾允之在陈翎身边工作了十二年,从司机到秘书。
陈翎一步步升,他也一步步升。
朝夕相处,他熟悉陈翎,胜过陈家的人。
陈翎的自控力不是一般强悍,近乎一具机器人,但凡他轻易为儿女情长动容,也早已葬身龙潭虎穴。
坚韧寡情是他根深蒂固的原则,为命,为天下太平。
这不代表,他没有七情六欲,没有男人本性。
陈家的男人,性子都很闷。
深沉,多智,城府重。
这类人,毕生大起大落,尽是风雨算计。
婚姻是他们的栖息所,而非斗兽场。
简单活泼执着于情爱的姑娘,往往对他们有一击即中的吸引力。
他们不得已选择利大于情的人生,反而想要情大于利的女人。
谈恋爱玩手段是他们的大忌。
陈翎这时开口,“喜欢。”
顾允之一怔。
陈翎坐在床尾的皮榻上,“不过,止步于此。”
“您在得知沈小姐是二公子的女友,改变了心意吗?”顾允之望着他,“还是自始至终有身份和年纪的顾虑。”
陈翎食指戳点着台灯罩边缘的流苏穗,“没有结果的事情,纠结无任何意义。”
***
南院的客房,沈桢赤脚拉窗帘,庭院的梧桐树积雪溶蚀了大半,滴滴答答淌落窗柩,她很喜欢听雨声,踩在大理石台上,伸手捞雪水。
门扉忽然嘎吱响,她当成了保姆,“芬姐,我不喝牛奶。”
“你喝什么。”
“我喝——”
是男人的声音。
她本能一僵,紧接着,整个人被修长的手臂从背后圈禁住。
男人的黑色大衣冻得硬邦邦,裹着凛冽的雪水味道,一如他这个人,清雅,淡漠,高洁,充满距离感。
沈桢一抖,“你怎么回来了。”
陈崇州气笑,“不回陈家,我回哪?”
她挣扎,“保姆进屋不敲门,你注意一些影响。”
“我抱女人,碍她们什么事。”他没撒手。
沈桢回过头,他面容近在咫尺,陈崇州的皮囊简直无可挑剔,这把年岁了,半点不发福,线条紧致结实,皮肤温腻恍若白玉,仿佛最精良的素描,一笔笔描绘,镶嵌,打磨,深刻而俊美。
这会儿,他身上的寒气重,呼吸却格外炙热,一时是凉意,一时是灼烫,搅得她不自在,四肢绷直。
“你抱谁的女人?”
陈崇州鼻梁埋在她脖颈,沈桢白天烤了炉火,衣服沾染一层灰尘,因此傍晚洗过澡,裸露在外的肌肤是兰花与牛乳混合的芳香,令他意乱情迷,吻一下下地厮磨,他嗓音也迷醉喑哑,“我的女人。”
“陈家中意我当你的大嫂。”